沙特阿拉伯对涉华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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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对涉华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4-12-04 16:22:36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12月2日,沙特外贸总局发布AD-23-1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382440和290410。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3年11月20日,沙特外贸总局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启动反倾销调查。附表:沙特阿拉伯对磺化萘甲醛混凝土改性剂反倾销终裁征税表:序号原产国/地区进口国/地区生产商英文名(参考中文名)出口商英文名(参考中文名)反倾销税1中国中国Shandong Guoqiao Building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山东国桥建材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Jinwanshan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山东金万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CIF18.12%,且不低于435.5沙特里亚尔/吨2中国中国其他(与序号1所设条件不同的情况)CIF34%,且不低于580.5沙特里亚尔/吨3中国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所有所有CIF34%,且不低于580.5沙特里亚尔/吨4除中国和俄罗斯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中国所有所有CIF34%,且不低于580.5沙特里亚尔/吨5俄罗斯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其他国家/地区所有所有CIF28.77%,且不低于699.6沙特里亚尔/吨6除中国和俄罗斯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俄罗斯所有所有CIF28.77%,且不低于699.6沙特里亚尔/吨(编译自: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官网)(文 璐编译)(赵广霞校对)原文:https://gaft.gov.sa/ar/Documents/inv_files/%D8%A7%D9%84%D8%A5%D8%B9%D9%84%D8%A7%D9%86%20%D8%A7%D9%84%D9%86%D9%87%D8%A7%D8%A6%D9%8A-%20%20%D8%B1%D9%82%D9%85%20%D8%A7%D9%84%D8%AA%D8%AD%D9%82%D9%8A%D9%82%20AD-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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