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7 15:37:30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5年11月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5年第87号公告,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制冷设备用安全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para uso em eletrodomésticos da linha fria)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期限,将本案完成期限延长至自立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案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
2013年1月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制冷设备用安全玻璃进行反倾销调查(参见巴西外贸委员会外贸秘书处2013年第4号公告)。2014年7月4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2.74-5.4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
2019年7月1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制冷设备用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6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4-5.4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5年6月25日终止。2025年6月2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47号公告,应巴西国内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as Indústrias de Vidro(ABIVIDRO)于2025年1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制冷设备用安全玻璃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007.19.00。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至2024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87-de-5-de-novembro-de-2025-667114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