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维持对孟加拉国过氧化氢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结果

时间:2025-07-23  点击数:


2025-07-21 13:44:26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5年7月1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34案件的最新公告,依据巴基斯坦上述法庭返回重审令,重新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原日落复审终裁结果不变,Samuda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税率为15.38%,Tasnim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6.10%,措施自2020年10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25年10月15日。涉案产品的巴基在斯坦税号为2847.0000。

2015年4月28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过氧化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5年10月16日,巴基斯坦正式对孟加拉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0.67%~12.14%。2020年8月26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孟加拉国过氧化氢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调整孟加拉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其中,Samuda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税率调整为15.38%,Tasnim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6.10%。2020年10月1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0月14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Samuda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税率为15.38%,Tasnim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6.10%,措施自2020年10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2年12月7日,应孟加拉国出口商Samuda Chemical Complex Limited向巴基斯坦上诉法庭提起的上诉,巴基斯坦上诉法庭要求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日落复审终裁进行重审。2023年3月9日,鉴于申请方对上诉法庭的重审令提出的质疑,该重审令在伊斯兰堡高等法院被中止。2025年5月19日,申请方于伊斯兰堡高等法院撤回上诉。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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