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发起双反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公告

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发起双反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2024-03-14 14:50:01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3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12号公告称,应中国出口商Zhejiang Huapu Eco-Friendly Materials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0.61.00.60、7210.61.00.61和7210.61.00.62。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4年6月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自本案申请至完成调查之前,澳大利亚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暂定反倾销税(按组合税方法计算)和反补贴税(按产品出口价格的比例计算/从价税)。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4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案的相关材料提交至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调查机关其他联系方式: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电话:+61 2 82392499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13年5月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其反倾销调查。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5%~29.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8%~7.7%的反倾销税。2017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15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铝锌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韩国的镀铝锌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97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9.5%~31.5%和21.7%;决定不对韩国涉案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18年8月5日到期后终止。2022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7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4号公告称,决定自2023年8月8日起,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赵广霞编译)(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4-03/641_-_2_-_notice_-_adn_2024-012_-_initiation_of_accelerated_review_641_0.pdf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10楼 Copyright©2024-2034 istr.ccn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